“富友支付”、“通联支付”被曝违规提供支付

通联支付、富友支付涉一桩非吸案被指从中提供网络支付服务。近日 ,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一则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刑事一审判决书。判决书显示,上海富友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富友支付”)、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通联支付”)与未取得吸收存款、支付利息相关金融业务许可的非吸公司合作,为其提供网络支付服务。

 

具体来看,海城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韩某在担任中联金服互联网信息服务(大连)有限公司海城金服分公司负责人期间,在不具备银监会颁发的金融许可证、无吸收存款资质的情况下,以口口相传、印发宣传单、召开答谢会等方式,吸引社会公众参与投资。经审计,共计吸收投资9285.03万元,投资者真实出资投入的金额为8383.65万元,返款金额为2841.8万元,损失金额为5541.85万元。

 

判决书披露,2018年,联联金融分别与沈阳华诚、深圳前海汉哈签订《居间服务协议》、《合作框架协议》,约定联联金融帮助沈阳华诚、深圳前海汉哈宣传并吸收客户存款。沈阳华诚、深圳前海汉哈又分别与富友支付、通联支付约定,由后者向前者提供网络支付服务。

 

2018年,在上一任公司负责人离任后,被告人韩某继续组织中联金服海诚分公司业务员,以口口相传、发放宣传资料、召开答谢会等方式,以高息回报为卖点,向投资者推销华诚、司某、开门红等理财产品,吸引投资者向通联支付等第三方支付平台存款,再由第三方支付平台转入沈阳华诚、深圳前海汉哈账户。

 

近年来,富友支付负面消息缠身。一是历史包袱沉重,根据中国裁判网披露,富友支付被卷入多起非吸案件中,主要是为P2P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平台、虚假理财平台等提供支付渠道;另据天眼查披露,富友支付司法风险高达935条,涉及案由包括不当得利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侵权责任纠纷、财产损坏赔偿纠纷、委托理财合同纠纷等。

 

第二则是央行罚单不断,近年来富友支付因为反洗钱不力、银行卡收单和支付业务违规等频收罚单。除了央行罚款外,富友支付还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点名。2020年1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文指出,上海富某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两名员工为虚假股票交易平台“杭州众银”提供第三方资金结算服务。最高检强调,网络荐股“割韭菜”一再上演“杀猪盘”,而为非法平台提供支付通道的第三方支付机构也难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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