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POS机构版服务商加盟政策

注:机构不同于代理商,机构拥有比代理商更加高级的商业特权与权益。本文2019年即POS机构版服务商加盟政策源自互联网。以下是政策详情:

一、即POS机构版营销活动时间:2019 年 3 月 1 日-2019 年 10 月31 日

二、即POS机构版活动内容

1. 即POS机构版服务商终端采购:

服务商等级

累计承诺采购量

首次采购量

普通机构

≥3000 台

≥1000 台

核心机构

≥****台

≥****台

2. 即POS机构版服务商终端活动政策

 

设备类型

硬件标准

售价

硬件

活动价

商户

服务费

终端激活

返现

交易奖励标准

(10 个月内刷满)

交易达标

奖励

普通版

258 元

88 元

298 元

200 元

88 万

200 元

电签版

188 元

68 元

198 元

138 元

68 万

128 元

自备机

/

/

298 元

298 元

88 万

98 元

A. 商户首笔刷卡交易 198/298 元作为商户服务费,服务商可(日结)获得终端激活“返现”;

B. 自备机终端在进行首笔交易时可选择是否缴纳数据处理服务费 298 元/户;

C. 商户交易达标后,服务商得到的交易达标奖励次月结算;

D. 机构服务商于 10 月 31 日前完成累积承诺采购量,将于活动结束后设备按 5 元/台返还。3. 终端用户基础手续费 (贷记卡 D0/T1:0.52%-0.6%)。

三、即POS机构签约政策

等级

奖励金额规则

发放规则

普通机构

贷记卡交易金额*0.01%

10 月当月贷记卡交易量≥**亿

核心机构

贷记卡交易金额*0.02%

10 月当月贷记卡交易量≥**亿

注:机构完成首次采购先按以上奖励规则进行结算,截止 10 月 31 日需同时完成承诺提货量以及 10月当月贷记卡交易量考核,如其中任意一项未达标,则按实际达到的标准进行结算,已发放奖励部分将于 次月扣回。

四、即POS机构考核规则:

1. 截止 10 月 31 日,服务商须对未缴纳过数据处理服务费的终端按照普通版 258 元/台、电签版188 元/台补齐设备款差价;

2. 上述所有奖励发放后,在未来 6 个月内月均交易量下降 50%,则从服务商所有收益中扣回奖励金额;

3. 严禁服务商通过重复绑定终端等方式恶意套取定制机设备,一经发现,处以公司损失的 10 倍罚金并取消服务商合作资格;

4. 以上所有涉及的交易量均为贷记卡交易量;

5. 服务商不得夸大宣传、散布虚假信息,不得违反开店宝《外包服务商管理办法》使用公司及监管机 构禁止使用的不当词汇进行宣传推广,否则公司有权终止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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