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联发文加强减免类商户管理,跳码时代即将过

近期银联为进一步加强非标准价格商户,特别是减免类商户和特殊计费类商户的管理,防范出现“大商户模式”等问题,发布了《关于加强减免类等商户管理的方案》(下称“方案”)。


方案中指出“相关收单机构自本方案要求之日起,其减免类商户和特殊计费类商户应全部采用具有密码校验终端唯一性标识的新型终端。中国银联按照业管委要求,于每日日终时比对收单机构在相关商户入网评估阶段所注册终端唯一标识与该商户交易中的终端唯一标识的一致性,并汇总统计该商户比对不一致所涉及的交易总额。不一致的交易总额小于5万元的,仍按照商户入网评估时的非标准费率进行清算;否则,系统于T+1日自动对商户实施剔除非标准价格商户名单操作,恢复为标准价格商户。该商户于次日(T+2日)起,不再享受非标准价格的费率水平。”,且“原则上,单一商户下挂的终端数量不得超过20台,如有特殊需求,相关收单机构应在商户入网评估阶段向中国银联提交正式材料说明原因并盖章备案。”
众所周知,即使在96费改之后,收单业内跳码行为仍然较多,而本次银联规定采用具有密码校验终端唯一性标识的新型终端且限制了商户下挂终端数量,这将从源头上遏制了收单机构的不正当行为。
另外,该方案试点收单机构范围为在2018年度非银行支付机构业务评价中,评价类别为II类及II类以下的支付机构。这对于相对正规收单机构来说无疑是好消息,在收单市场规范化的情况下,各家收单机构将更注重业务的转型和服务的提升,利于市场良性发展。而今年8月份银联方面曾表示刷卡手续费优惠费率将继续延长2年,这也给了收单机构更多的转型时间。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方案有两个执行时间点,收单机构需注意在此前做好准备。
一是自2019年3月1日起,中国银联系统将对相关收单机构所有符合条件的增量商户开展终端信息比对工作。
二是自2019年5月1日起,中国银联系统将对相关收单机构所有符合条件的存量商户开展终端信息比对工作。
而在最后的其他注意事项中关于异常事项的处理,本次方案也给出了详细的解释。
1、因收单机构自身原因导致终端信息比对不一致的,相应后果由收单机构承担,其商户被恢复为标准价格后已经清算至发卡银行及中国银联的刷卡手续费不予退回;
2、因终端厂商提供了错误密钥等原因导致终端序列号信息比对不一致的,收单机构根据《机构原因导致错误清算的处理方案》(业管委〔2014〕3号)及《机构原因错误清算资金调整服务指南》(2017年11月版)以“机构原因”发起异常清算处理的退回操作,未退回部分金额以及因此产生的其他损失,由收单机构向终端厂商索赔。
此外,其他注意事项中还提到本次方案的实施并不影响发卡银行原有的清算对账处理方式,发卡银行仍按原有对账方式处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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