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三男子涉嫌无证经营支付业务,涉案1.2亿被
三男子未经许可成立公司通过网络平台违规经营金融业务,涉案资金达1.2亿元。25日,武汉警方宣布,经过三个多月的缜密侦查,成功破获一起非法经营案件,将三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
今年6月份,青山区公安分局接到上级公安机关通报案件线索,称胡某波、朱某荣等人,在青山区友谊大道附近某写字楼设立武汉某信息科技公司,利用网络平台违规经营金融业务,涉案金额较大。青山警方立即成立了由经侦大队、轧钢派出所民警组成的侦查专班,对该案进行核查。
专班民警调查发现,该科技信息公司实际注册人除胡某波、朱某荣外,还有另一名胡姓男子,三人开设的公司并未取得中国人民银行的《支付业务许可证》,他们通过推广该公司具有支付结算和套现功能的手机应用程序,用户下载安装,在线完成手机注册、实名认证、绑定信用卡和借记卡,即可通过APP构造的虚假交易,将信用卡资金套现,每笔交易按照万分之一到万分之三的费率收费,已注册用户拉熟人加入,还可以获得“奖励”。
侦查专班认真研究案情后认为,胡某波等人的行为扰乱了市场秩序,已经构成非法经营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为将三人尽快抓获归案,专班制定了详细的抓捕计划。
9月18日晚,侦查专班获悉胡某波、朱某荣分别在其位于蔡甸区、青山区的居住地出现,立即安排民警前往布控。19日早上7时许,两人先后被民警抓获。经审查,胡某波、朱某荣交代了未经国家主管部门许可,违规从事支付结算业务的犯罪事实。9月21日上午,该案另一名犯罪嫌疑人胡某被民警抓获。
目前,犯罪嫌疑人胡某波、朱某荣、胡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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