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商教唆pos客户恶意拒付,上海13人被判刑,pos机套现量刑标准(pos机拒付的案例)

近日,上海市闵行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13名犯罪嫌疑人分别被判处6个月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18年6月,波某公司代理某品牌pos机,卖给羊毛党,方便其信用卡套现。羊毛党申请pos机后,使用自己或他人的信用卡通过pos机消费,钱款实时进入某公司在博设立的结算账户,三天后扣除千分之一手续费后返还到他们的银行卡。

博某公司专门招聘戴某、唐某为客户经理,并以低手续费为卖点招聘更多羊毛党办理pos机。同时,为了督促羊毛党继续套现,博公司故意扣款推迟套现。

2018年底,波某因公司资金出现问题,无法按约定归还现金金额。羊毛党上门要钱时,戴告诉他们可以以交易失败、非本人交易等为由向银行提出支付异议。银联审核通过后,刷卡金额会从pos机公司的备用金账户返还给大家。

有人按照戴的方法向银行提出支付异议后,成功挽回了部分损失,然后这种方法在羊毛党之间相互传授。同样被博某公司拖欠信用卡货款的人也如法炮制,向银行申请1万元至60万元不等的拒付并成功拿到钱。

2019年初,pos机公司在操作过程中,发现有客户在该公司pos机上多次消费,以机器无反应为由申请退款,提示交易失败但扣款成功。经与银行核对,发现客户申请退款的交易均已与商家成功结算,客户提交的部分申请材料系伪造,于是报案,案件发生。

经审查,戴、唐违反国家规定,利用POS机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扰乱市场秩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同时,单某、史某、潘某等11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理由向银行申请拒付,捏造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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