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央行罚没这家支付机构886万,董事长已被立案!
近日,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广东信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因四项违规被警告,没收违法所得677,176.82元,并处以罚款6,181,128.60元,合计罚没金额686万元,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22年4月2日。
具体违规情况如下:
1、未保持交易信息可追溯性及在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情节严重
2、超出核准业务类型经营支付业务
3、超出核准业务地域范围经营支付业务
4、将特约商户资质审核交由外包服务机构办理情节严重
同时对赵玉华(时任广东信汇支付董事)和王春江(时任广东信汇支付董事兼总经理)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
加上高管的处罚,广东信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累计被罚没金额达到886万元。
广东信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是一家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银行卡收单支付业务许可证的支付机构,业务覆盖范围为广东省和福建省两个省份,支付牌照有效期至2023年7月份。
根据股东及出资信息来看,广东信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大股东为易联汇华(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60.4%,王东红以及其它三家机构分别持股9.9%。
企查查显示,王春江除了是易联汇华的实际控制人外,还是持牌第三方支付机构广东信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2017年,易联汇华以1.3亿元的价格收购持牌企业广东信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获得支付牌照。
今年1月份,步森股份发布公告,公告称接到实际控制人通知,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春江因涉嫌海南易联普惠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职务侵占,被海口市公安局立案侦查。
目前,与王春江有关的股权冻结不在少数,仅海口市公安局执行的就有两起,其中一起冻结股权标的企业为易联汇华(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被执行人王春江持有股权、其他投资权益数额为3185.85万元人民币,冻结日期自2022-01-06至2024-01-05。
据上海灵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统计,王春江累计被冻结的股权数额超过6000万元,涉及的冻结股权标的企业共有3家。今年1月11日,因债务转移合同纠纷,王春江还被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并限制高消费。
王春江毕业于麻省理工学院,曾就职于微软有限公司,负责金融数据分析业务,2011年回国创业,创办了易联汇华(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获得徐小平的天使投资,2012年进入第三方支付及小微商户金融服务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