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机具pos(付款机器)
大家好,支付机具pos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付款机器也是一样,不过没有关系,接下来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支付机具pos和付款机器的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关注收藏,免得下次来找不到哦,下面我们开始吧!
一、pos机一般刷几种银行卡
POS机刷卡不分银行卡种类,只要有银联功能的都可以刷。
一、银联POS可以刷一切标有银联标志的借记卡,储蓄卡。
二、基本来说,国内商场的POS机都是主要刷银联的卡,但是如果在收银台的玻璃或者其他显眼位置处有别的标示,比如VISA,MASTERCARD等,即说明可以刷此种卡。
三、pos机刷信用卡会有相应的手续费,0.6%~1%不等。
二、poss是什么品牌
1、根据我的了解,没有单独的品牌叫做“poss”,可能是一些缩写或简称的意思。因此,无法给出明确的结论。
2、如果指的是POS机(PointofSaleMachine)的话,它是一种电子结算终端,用于商场、超市、饭店等经济交易场所的收银、结算等操作。POS机具有快速、准确、安全、方便等特点,可以提高商场等交易场所的管理水平和效率。目前市场上有多个品牌的POS机,如惠普、联想、富士通、纽曼等,消费者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和预算进行选择。
3、内容延伸:POS机目前已经普及到各行各业,包括零售、快餐、旅游、公共交通等领域。除了传统的刷卡支付,POS机也可支持二维码、移动支付等多种支付方式。同时,POS机也在不断更新升级,加入更多功能和服务,如客户关系管理、优惠券、积分兑换等,为商家提供更好的用户体验和增加收益的方式。
三、landi是什么pos机
1、一、联迪(landipos)只是POS机的生产商,所以是没有支付牌照的,但是很多支付公司和银行都在使用。
2、如拉卡拉、开店宝旗下的POS机都是使用联迪的机具,拉卡拉、开店宝都是央行颁发支付牌照的一清机,可以说联迪POS机产品是正规安全的一清机具,是合法的POS机产品。
3、二、联迪POS机是不跳码,作为被众多银行机构和上市企业使用的产品,联迪POS机使用商都是央行认证的支付机构,全天全方位的保护用户用卡资金周转安全,杜绝刷卡不到账、费率跳码等现象,所以联迪POS机是不跳码的支付产品。
4、三、联迪POS机是经过专业的技术团队精心设计的一款防拆机具,内部也暗转防拆机会装置,暴力拆卸的话回启东自毁装置,销毁用户的个人信息,保障了信息安全不泄露。
四、pos机非法经营立案标准
1、根据妨害信用卡管理司法解释(下详)第七条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2、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20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会处六个月至五年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100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会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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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4、(2009年10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75次会议、2009年11月1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22次会议通过)
5、为依法惩治妨害信用卡管理犯罪活动,维护信用卡管理秩序和持卡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现就办理这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6、第一条复制他人信用卡、将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写入磁条介质、芯片或者以其他方法伪造信用卡1张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伪造信用卡”,以伪造金融票证罪定罪处罚。
7、伪造空白信用卡10张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伪造信用卡”,以伪造金融票证罪定罪处罚。
8、伪造信用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9、(一)伪造信用卡5张以上不满25张的;
10、(二)伪造的信用卡内存款余额、透支额度单独或者合计数额在2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
11、(三)伪造空白信用卡50张以上不满250张的;
12、伪造信用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13、(二)伪造的信用卡内存款余额、透支额度单独或者合计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14、(三)伪造空白信用卡250张以上的;
15、本条所称“信用卡内存款余额、透支额度”,以信用卡被伪造后发卡行记录的最高存款余额、可透支额度计算。
16、第二条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10张以上不满100张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数量较大”;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5张以上不满50张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数量较大”。
1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数量巨大”:
18、(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10张以上的;
19、(二)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100张以上的;
20、(三)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50张以上的;
21、(四)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10张以上的;
22、(五)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10张以上的。
23、违背他人意愿,使用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等身份证明申领信用卡的,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身份证明申领信用卡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
24、第三条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足以伪造可进行交易的信用卡,或者足以使他人以信用卡持卡人名义进行交易,涉及信用卡1张以上不满5张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二款的规定,以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定罪处罚;涉及信用卡5张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数量巨大”。
25、第四条为信用卡申请人制作、提供虚假的财产状况、收入、职务等资信证明材料,涉及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或者涉及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的规定,分别以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和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定罪处罚。
26、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或其人员,为信用卡申请人提供虚假的财产状况、收入、职务等资信证明材料,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分别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和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定罪处罚。
27、第五条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28、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29、(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30、(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31、第六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3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33、(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34、(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35、(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36、(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37、(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38、(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39、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40、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41、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42、第七条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43、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20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100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44、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45、第八条单位犯本解释第一条、第七条规定的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依照各该条的规定执行。
46、相信通过上文的介绍,大家对pos机套现非法经营罪是怎么规定的都有了一定的认识,参照上文的介绍,涉案金额的大小与处罚程度是成正比的,因此,告诫大家千万不要用pos机做出类似的违反行为,要不然触犯法律的界限,是没有好果子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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